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昆山开发区第一职业介绍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特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招考原则
公开招考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服从分配;
(三)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具有正常履职必备的身体条件;
(四)40周岁以下(即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国家承认的相关学历;
(六)具有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七)政府财政资金支付薪酬的编外辅助性岗位人员可以适当放宽年龄和学历报考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5)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岗位、职数及其他条件
详见《昆山开发区第一职业介绍中心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9年8月10日上午9:00至2019年8月31日下午16点30分截止。
2.报名地点:昆山开发区第一职介中心(崂山路9号人力资源市场B区4楼6403办公室。
3.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报名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进行,相关材料和证书(件)须符合本《简章》的规定要求,被委托人另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报名委托书(见附件3)。
4.提交材料:
(1)《2019年昆山开发区第一职介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可至昆山开发区人才网下载);
(2)个人简历(凡任职要求里有提及相关从业经验或背景的,需在个人简历中注明具体工作内容);
(3)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社保缴费清单、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资格职称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4)同底免冠一寸证件照2张(一张贴于报名表处,一张背面写明本人姓名、报考职位代码、联系电话,报名时交于工作人员);
5.工作经历的要求,是指截止2019年 6 月30 日前,在各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累计工作经历;具体工作经历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清单为依据。
6.其他:(1)本《简章》中所称学历为国家承认的学历;(2)归国留学人员另须出示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先凭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人员学历学位资格验证证明》办理报名手续,待考试、体检、政审(考察)后,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录取聘用的相关手续。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所有报名者需对本人所提供的报考各类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资格,报名材料概不退还。根据招聘条件,对报名者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
(三)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将安排初试和复试。所有资料审核合格的人员,均取得初试资格。经初试后,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复试的人员,不足比例的按照实际情况确定进入复试人员。
(四)体检
按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以复试成绩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遇体检不合格者,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五)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因政审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考察政审参照国家公务员政审考核标准。
(六)录用
对体检和政审合格的拟录用人选在昆山开发区人才网进行公示,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其拟录用人选资格。
五、待遇
按照昆山开发区第一职介中心相关职位待遇标准。
六、纪律
1.报名者一经报名视同认可本《简章》的所有内容。凡有违反本《简章》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2.严肃招聘纪律,秉公办事,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严肃查处。
咨询电话:0512-55137186
监督电话:0512-55137180
附件1:昆山开发区第一职业介绍中心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附件2:2019年昆山开发区第一职介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3:报名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