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详见《2016年千灯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纪录;
3.身体健康;
4.符合《2016年千灯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14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5:00)。
2.报名地点:千灯政府一楼东会议室。
3.提交材料: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及所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有工作经历要求需提供社保清单,报名登记表(附件2,可至千灯镇人民政府网站公告栏下载,www.qiandeng.gov.cn/)和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
(二)资格审查
镇组织人事部门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
(三)考试
1.笔试
(1)笔试形式:闭卷考试,请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2)笔试内容:包括综合能力测试,昆山市情、千灯镇情等。昆山市情(附件3)、千灯镇情(附件4)可至千灯镇人民政府网站公告栏下载(www.qiandeng.gov.cn/)。
(3)笔试时间:2016年8月16日(星期三)上午9:00。
(4)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
(1)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采用百分制,设60分为合格线。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综合考评
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5:5比例综合确定。
(四)政审、体检
1.组织开展政审,并进行资格条件复查,不符合条件将取消体检资格;
2.本次招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3.因考生体检、政审和资格复查不合格而出现缺额时,在应聘人员中按综合考评结果依次等额递补政审、体检人选。
四、待遇
录用人员待遇按照镇有关规定执行。
五、相关说明
1.招聘岗位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计算时间截止2016年8月14日。如本次招聘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1年8月14日之后出生,其他以此类推。
2.本次考试专业条件设置参照《江苏省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5)。
3. 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4.本次招聘笔试不设定开考比例,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同一职位招聘3人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录用按照岗位需求、考生人数及总成绩综合确定。
5.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考生不能录用。
6.符合优先录用条件的考生在面试的合格情况下可优先录用,当符合优先录用条件的考生数多于岗位职数时按照总成绩确定录用人员;
7.千灯派出所、石浦派出所和千灯交警中队警辅队员不在此次招录范围之内,考生可至各相关单位现场报名。
六、纪律与监督
1.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有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
2.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重复报名等违反本《简章》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3.对公开招聘工作中的违纪行为,干部群众有权向镇纪检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57471359。
本简章由千灯镇组织人事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57473912。
附件:
1.2016年千灯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千灯镇组织人事办公室
2016年8月9日